浅析法治影视作品在新媒体传播中的优势与思考

2020/09/12

目前,互联网时代正在加速重构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传统主流媒体面临的竞争更为激烈,融合发展的任务也更为迫切。在网络1.0时代的时候,各大媒体都制作了动漫短视频、两微一端等,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而现在媒体的技术创新和内容生产已经进入了2.0时代,移动媒体开始蓬勃发展,远远超过了原来的互联网时代,千军万马的自媒体和商业媒体纷纷加入进来,现在地铁里再也没有人看报纸,手机成为最主要的信息来源,大数据、云计算、VR、AR、MR技术的出现,让各大媒体处于掌握新技术的焦虑中……

一、互联网新媒体的特点及法治影视作品的特点

商业媒体和自媒体以“分布式”生产新闻的特性发展迅猛,开辟了新的传播时代,自媒体的虚假传播、盲目跟从、情绪化表达使网络新闻充满了各种复杂声音,而受众对法制工作因为不了解而产生的误解和质疑,都需要通过专业的媒体机构厘清真相,这也是还原事实的可靠保障。在新时期的法制工作宣传上,依然需要依靠传统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因此,传统媒体跟新媒体融合中,对专业内容和生产能力依然有要求,只是需要采用网络受众接受的方式传播。

法治类的影视作品尤其需要体现社会正气。因此创作好的法治影视作品需要遵循几点:第一以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为主要创作对象;第二要体现政法战线的职业操守和牺牲奉献精神;第三通过对政法工作者的职业刻画,展现他们丰富的内心情感世界和成长经历。比如说法制网为全国律师创作的《2017年度最具获得感的34万人》,《2017最燃法治大事记》《致敬最美法律服务人》,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的获奖微视频《正》,在法制网、央视网、中国长安网等多家媒体播出,在业内反响强烈,起到了宣传正能量的效果。

二、创作更加适合新媒体传播特性的法治影视作品

法治文化是中国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法治影视作品在凝聚民心、安定社会上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法治题材影视作品的创作,要同时实现政治宣传和艺术表达双赢的效果,还需要更多实践探索,法制网在适应新媒体传播特性上也做了一系列的尝试。

首先,创作法治影视作品,打好组合拳。作为传统媒体的《法制日报》联合新媒体“法制网”推出了一系列适应新媒体特点的新媒体产品如“十九大代表系列访谈”“司法部厅局长系列访谈”。短视频正在成为新闻受众最受欢迎的传播形式,并持续处在高速增长的“风口”。还在选题方面进行拓宽,策划制作了一系列接地气的原创法治微视频和动漫短视频,短视频系列《法治快评》等多个视频被新浪、长安剑等知名自媒体转载。针对当下信息过剩,同质化信息严重的情况,更要重视受众需求,对一些大案要案和社会热点,及时推出相关分析性报道。视频报道的分寸感很重要,一方面,我们应考虑受众需求,但对浏览量需求要有限度,不能沦为低俗,哗众取宠,应考虑到社会的传播效果、凝聚力,传播社会正能量和主流价值观。

面对新技术的层出不穷,法制网不断寻找合适的场景,从提高效率、改善体验、拓展服务等几方面,激发新媒体的活力。比如,新媒体的时政报道在拓宽选题、增加细节和深化分析方面具有传统媒体难以匹敌的优势。我们充分运用四种武器,文、音、图、视频相互作用,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比如法制网2017年共完成包括两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政法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司法部新闻发布会等在内的36场图文直播、“两微一端”宣传矩阵,大数据服务,VR视频,网络同步直播,策划了13期动漫微视频,编辑制作了4425条短视频,用多种形式对政法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的优势。

其次,着重讲好法治中国下的“中国故事”,目前我们国家尚未形成独立权威的品牌,因此微纪实电影这块有更多发挥的空间,在政法系统讲好中国故事,要具备几个要素:故事结构(开始,过程,高潮,结束);趣味性(吸引人的情节点),有国家性(与法治社会相关,与法治国家下的人物命运相关),真实性(社会现实是最好的编剧),思想性(需要表达出怎样的内涵,在对故事重新解构的时候要有所体现),要讲好中国故事,需展现一个立体、真实、全面的法治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皆有戏,关键是我们的选择和立意能否找到故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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