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法史论文_董必武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研究

2022/03/10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

    1.2.2 国外研究

    1.2.3 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1.3 研究意义

    1.3.1 理论意义

    1.3.2 现实意义

1.4 研究方法

    1.4.1 文献研究法

    1.4.2 经验总结法

1.5 创新之处

    1.5.1 学术观点上的创新

    1.5.2 研究思路上的创新

1.6 概念辨析:法制与法治

1.7 论文结构

第2章 董必武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理论来源和形成过程

2.1 董必武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理论来源

    2.1.1 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理论

    2.1.2 毛泽东社会主义法制思想

    2.1.3 中国优秀传统法制文化和孙中山法制思想

2.2 董必武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形成过程

    2.2.1 董必武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萌芽阶段

    2.2.2 董必武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形成阶段

    2.2.3 董必武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成熟阶段

第3章 董必武论社会主义法制与国体、政体的关系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制与国体、政体关系思想及其对董必武的影响

    3.1.1 国体决定法制,法制必须维护国体

    3.1.2 政体产生法制,法制必须维护政体

    3.1.3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制与国体、政体的关系思想对董必武的影响

3.2 董必武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与国体的关系

    3.2.1 人民民主专政决定了新中国法制的性质

    3.2.2 社会主义法制必须维护人民民主专政

3.3 董必武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与政体的关系

    3.3.1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

    3.3.2 社会主义法制必须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4章 董必武社会主义立法思想

4.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立法思想及其对董必武的影响

    4.1.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立法思想

    4.1.2 对董必武社会主义立法思想的影响

4.2 董必武对国民党立法的批判

    4.2.1 揭露国民党立法的反动本质

    4.2.2 废除国民党旧法统

4.3 董必武论社会主义立法的性质和意义

    4.3.1 社会主义立法的性质

    4.3.2 社会主义立法的意义

4.4 董必武论社会主义立法原则

    4.4.1 社会主义立法要讲政治

    4.4.2 社会主义立法要坚持立法为民

    4.4.3 社会主义立法要与实践相结合

    4.4.4 社会主义立法要坚持服务大局

4.5 董必武论社会主义立法思想的关键点

    4.5.1 立法主体的广泛性

    4.5.2 立法过程的科学性

    4.5.3 立法成果的实效性

第5章 董必武社会主义司法思想

5.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司法思想及其对董必武的影响

    5.1.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司法思想

    5.1.2 对董必武社会主义司法思想的影响

5.2 董必武对国民党司法的批判

5.3 董必武论社会主义司法的根本属性:人民性

    5.3.1 在社会主义司法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

    5.3.2 在社会主义司法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

    5.3.3 在社会主义司法工作中坚持司法监督和司法便民

5.4 董必武论社会主义司法的功能

    5.4.1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5.4.2 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5.4.3 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5.4.4 解决社会矛盾

5.5 董必武论社会主义司法建设

    5.5.1 加强社会主义司法的思想政治建设

    5.5.2 加强社会主义司法干部队伍建设

    5.5.3 加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

    5.5.4 保持社会主义司法的相对独立

上一篇:国际法论文_秦宜智率团出席第56届国际法制计量
下一篇:没有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