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及其添加剂管理将出新规
2020/10/20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可以预料,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不日将会公布,以取代1999年5月29日颁布实施的旧条例。
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出口及其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
关于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增加规定审定时限要求,明确审定程序,同时规范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增加对监测期的规定,明确管理部门、生产企业在监测期内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关于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出口:完善首次进口的登记程序;规范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行为;增加对其出口程序的规定。
关于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完善生产企业设立的申请、批准程序;增加对企业生产许可证期限和续展程序的规定;建立生产全过程监管制度;明确企业的产品召回义务;要求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禁止经营者对产品进行拆包分装、加工或者添加物质;要求工商部门和饲料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等。
此外,新条例还进一步规范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部门、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增设了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可以预料,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不日将会公布,以取代1999年5月29日颁布实施的旧条例。新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出口及其生产、销售、使用等方面。关于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增加规定审定时限要求,明确审定程序,同时规范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组成;增加对监测期的规定,明确管理部门、生产企业在监测期内的主要职责和义务。关于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出口:完善首次进口的登记程序;规范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行为;增加对其出口程序的规定。关于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完善生产企业设立的申请、批准程序;增加对企业生产许可证期限和续展程序的规定;建立生产全过程监管制度;明确企业的产品召回义务;要求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制度;禁止经营者对产品进行拆包分装、加工或者添加物质;要求工商部门和饲料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等。此外,新条例还进一步规范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部门、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增设了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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